随着天气逐渐变冷,9671111热线正式开通。开通第一天,近100名市民来到热线询问如何收取阳台面积,阁楼和假供暖标准成为询问的焦点。
封闭阳台安装散热器全价收费
住在北小辛庄东街85号的王女士打电话问热线:阳台面积怎么收费,不是按阳台面积的50%收费吗?去年还是这样收费的,今年怎么收费呢?……昨日咨询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,供热费将严格按照广州市物价局发布的济价字[2008]113号文件执行。阳台供热面积收费标准为,封闭式阳台供热设施按全面积计算,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按50%计算,未封闭式阳台不收费。
阁楼收费按房产证面积收取
住在东方御景的庞先生想问阁楼的收费标准,阁楼买的时候免费收费吗?
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,阁楼收费面积以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为准,阁楼、假楼按全面积计算,未安装供热设施不收费。
小区自供暖指导价
住在环山路131号燕凯花园的吴先生告诉我们,他们社区的供暖费不是按照集中供暖的收费标准收取的,而是按照每平方米31元收取的。住在社区的朱先生也报告说,供暖费用很高,超过了广州规定的供暖费用标准。
在这方面,供热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回答说,为了加强对省单位供热价格的监管,避免自供热单位与供热户之间发生过多纠纷,广州决定对公共供热管网外的供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。采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单位,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6.70以元为基础,最终销售价格按上下5% 的幅度制定,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。
使用燃油、燃气锅炉加热的单位在业主入住时有加热合同约定或者承诺的,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承诺的价格执行;无合同约定或者承诺的,由供热单位委托合格的价格认证评估机构计算成本,与业主协商签订供热合同,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。发现违法收费的,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投诉。